“九点半开始。”
“那就按平时的时间来吧。”
“好的。”
张珍珍踩着高跟鞋出去了。
苏婉品着文员小妹送来的英式红茶,准备在开会之前上一会网。
她记得重生前好像给一个国内比较知名的站投了一篇稿子,不知道有没有收到什么回复啊。
到底还是要走写作这条路子,毕竟熟悉,也算有底缊跟经验了,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喜欢沉浸在故事中的那种感觉。
苏婉上了企鹅号进入邮箱,邮件是有,只是点开一看。
呃,说她的故事结构不够新颖,没有看点,开篇冲突不够,文学性太强,不太适合他们网站。
“真不给面子啊……”
文学性太强都成了理由。
苏婉还有些不服气,怎么的她也是时常在小杂志跟故事会上发表文章的人,虽然这么多年来也没混出什么名气,但好歹文笔跟基本套路还是能灵活运用的。
不过当她打开自己投出去的那篇稿子,大致看了一下,嘴角也是忍不住要抽了。
原来重生前她写的东西都是这样的啊,在一九七九因为自身的经历在写作上基本都加入了魔幻元素,可在这边,她的生活只有苦闷,写的都是偏家庭伦理方向。
这种稿子杂志那边会收,但站人家肯定就不要了。
再写一个,延续她在一九七九的那种风格。
苏婉打开文档,准备开个头,结果有聊天窗口直接弹了出来,姚霏向她发了抖动窗口,问她怎么不说话,还说下午要带同学过来买鞋。
呵,才一天而已,又要上门来找。
有没有这么急啊。
带人来好啊,不知道有几个冤大头。
幻觉?
叶蓁开完早上的短会,将文雨叫到办公室。
“这件事情你亲自去办,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
叶蓁递给她一个文件夹。
文雨原本翘着二郎腿,见有正事也就放下了。
“苏学斌?你女朋友的二哥?”
叶蓁:“不是女朋友,是未婚妻。”
文雨翻了个白眼,“啥时候你也变成恋爱脑了?才见面三天,就将人家变成你未婚妻了。想当年谁说的只想搞事,不想儿女情长缠身。
要不是我对你这种白皮肤男人不感兴趣,你奶跟我爷估计已经硬绑着我俩结婚了。”